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已经正式上线运行。怎样使用?使用该系统会有哪些便利?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怎么办?
以下方面是您需要知晓的。
进口增值税缴款书核查是什么意思?
进口增值税核查工作经历过哪几个发展阶段?
为什么要开发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可以实现哪些功能?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 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 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将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入库数据进行稽核比对,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
海关缴款书开具当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次月及第三个月。
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及次月。
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以后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
▲ 稽核比对的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
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
在办理进口环节增值税退税时,由海关退税办理部门会同税务机关对进口环节增值税抵扣情况进行核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进口环节增值税已予抵扣的,该增值税不予退还。
进口增值税核查系统运行后,可以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企业在进口增值税核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如何咨询?